在日劇和歐美劇中的律師總是光鮮亮麗,為正義為弱勢滔滔雄辯,而且常常是個無所不知的三頭六臂,最後必定戰勝邪惡力量,找出關鍵證據贏得勝利,而且每個都是「零敗訴」律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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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樣的幻想和期待不僅對許多年輕學子產生影響,對許多民眾亦是如此。
在過去資訊封閉沒有網路的社會,當「醫師、律師、會計師」更是被視為進入上流社會的「門票」。自己當年選科系時,也是被這樣的思維有形無形的束縛著,想著「能賺錢又能幫助別人」,多威風的一件事。
然而,在台灣的律師職場環境究竟如何?
律師收入概況
許多人都會想像律師很有錢,其實在台灣能過上富豪生活的律師是屈指可數的,而且他們往往不單單「只是」律師。
以下是台灣一般律師的收入概況 2004-2022
考到律師執照, 受訓半年 | 一個月 | 律師公會培訓 | 沒有薪水 |
五個月 | 事務所實習訓練 (自行應徵) | 多數是2.5萬-3萬 極少數1.8萬-2.2萬 | |
正式律師 ( 受僱期間 ) | 起薪 | 通常月薪五萬起 | |
加薪 | 從不加薪 | ||
每年加薪五千元 | |||
每年加薪一萬元 ( 極少數 ) | |||
可另外接案 的 抽成方式 | ※ 事務所三成或四成 ※ 受僱律師七成或六成,稅由受僱律師負擔 | ||
※ 事務所八成 ※ 受僱律師二成,稅由受僱律師負擔 | |||
自行創業 | 單獨 | 視案件量而定。 有些律師會收後酬(少數) | |
合夥 |
目前受僱律師的工作權益已經受勞基法保護,非自願離職時有資遣費可以領,以往的受僱律師是沒有這種保障的。
電影中王牌大律師陪同客戶至警局、地檢署,一出事務所大門就開始計時收費的情形是很少數的。
這個多見於相當繁複的商業類型案件才有可能採取這種作法,因為須要投入事務所很多的人力去閱卷、整理、分析,而且並非每一個老闆都會讓員工「分紅」。
當你是受僱律師時,你和許多行業的職員一樣是領「死薪水」,每天早上八點多上班,晚上六點下班,回家不管自行加班到多晚,你的薪資通常是固定的。
~ 可以兼顧家庭事業的律師,背後都有為他們犧牲奉獻的人 ~
律師的工作性質
律師的工作是相當耗費腦力、體力和精神的,因為我們常在各個不同的處所往來。
有時早上在區公所接受諮詢,下午就趕往法院開庭,開完庭之後又要到另外一個案子的事故現場履勘。
或是一個早上同時要開兩三個庭,時間都剛好很接近。有的庭在地方法院開,有的在高等法院,緊接著下午又要進辦公室會客。
如此來匆匆去匆匆就是我們的工作特色之一,所以我的雙腳、機車、汽車每天都輪流上場幫忙。
我個人認為較辛苦的地方在於奔波的同時,腦中還要思考各個不同的案子,和不同的司法人員互動,而每個案子也都有它們錯綜複雜的故事和人物個性,所以體力、腦力、精神就這樣同時燃燒著,而且常講一整天的話,聲帶的負擔也不少於老師。
至於不開庭在辦公室的時候,就是我要研究案情,寫狀紙或是會客的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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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電視劇的律師一次處理一個案子只是要凸顯戲劇張力,有很多影迷看得相當入戲。實際上律師都是同時處理10幾20幾個案子,甚至更多,而且要記得並且搞清楚這20幾個案子的人物關聯和事件脈絡。
然而民眾總是認為律師一個案子收個5萬到7萬,很賺!
但是很多人往往沒想過一個案子可能要拖個一年才會結束,這一年內你可能要開會好幾次,你要開庭幾次,你要到現場會勘,你要協助蒐集證據。
你甚至可能需要去拜訪請教其他領域的專業人士,這些都相當耗費時間,而且就算你非常努力也不一定百分之百保證勝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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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這期間,你還要面對每一個案子的民眾緊張焦慮的各種情緒。有些客戶甚至會三天兩頭就打電話關心他的案情進度,認為他已經付費了你怎麼沒有特別關照他。
所以,耐心去面對不同特質的客戶也是很不容易的修煉,這當中的理解溝通就足夠我們磨練好幾年,有些客戶甚至比律師還精算強悍,這些都是律師生涯中有機會遇到的情況。
因此,律師工作最大的特質就是要和形形色色的人應對互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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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只是對法律有興趣,喜歡簡單低調的生活,那麼進入公務部門或企業當法務會比當律師合適。
因為從你還是受僱律師起,不可避免的你會應老闆要求出席一些場合聚會,應酬喝酒免不了。
例如現在各個事務所都在提供免費法律諮詢,有些老闆可能會在你還是實習律師的時候就要求你上線為客戶解答,那你馬上就要面臨實戰經驗。如果講錯被發現,或是遇到「奧客」仍要耐心應對,那個心理壓力是非常大的。
接著,有些老闆看你網路電話應對不錯,也可能帶著你到議員服務處等可以開發案源的場合,做個免費法律諮詢,或是參加一些工商人士的餐會。
雖然多數老闆會尊重我們的意願,但是寄人籬下時,拒「老闆」於千里之外是行不通的;而當你自己變成老闆時,毛遂自薦是一定要的,人際網絡會比當職員時更複雜。
所以,想要走律師這一行,從學生時代就要常常練習和不同個性的人說話,參加各式各樣的「校外」活動更是重要的生活經驗。
這邊我強調「校外」而不是「校內」。
當你走出校外,你才能接觸到更廣泛的社群,面臨更多元的價值衝突,而不是一直窩在「志同道合」的朋友圈,只停留在FB享受被按讚的滿足感,或是只喜歡在line群組尋求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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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,律師工作都是在處理衝突和不愉快,能夠理解社會不同群體的思維模式和生命情感,才能協助當事人承擔法律結果對人生的影響。
一個執意要當「勝」戰士的律師,對當事人來說不一定是真正的勝利,也有可能只是要成就該位律師的「零敗訴」紀錄。
再來就是當你是受僱律師時,你會有機會經歷老闆丟一個你不願意接的案子,例如幫性侵犯辯護,那該怎麼辦呢? 這個接案紀錄還會留在司法院的判決系統裡,所有民眾都查得到。
律師的社會角色
律師是一個需要曝光的職業,不管是利用報章雜誌、網路電視或人際傳播,有曝光才會有人認識你,所以近年來很多律師都在爭取曝光機會,包括我自己。
然而在資訊這麼豐富龐雜的年代,探討問題是不受歡迎的,詼諧輕鬆或是煽動民眾對立變成了主流。因此律師在社會中的角色在言論自由的環境下也不同於過往的權威,有時是備受質疑的。
例如新聞報導一些惡行重大的犯罪時,認識我的民眾會不滿的問:「為什麼你們律師要幫壞人辯護,少賺一點不行嗎? 為什麼不判死刑? 你們法律是不是有錢判生,沒錢判死?」
諸如此類被民眾發洩「司法情緒」的情況隨著新聞報導而增多或減少,儘管案子不是我接的,也不是我判的。
而且這樣的情況有時也會影響家人的社會聯結,孩子漸漸長大上了國高中,也有機會面對同儕間對於律師工作的「質疑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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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此慢慢和他們討論媒體網路對社會的影響,以及如何面對網路社群的暴力是必須面對的功課。
例如有些被控性侵女兒的父親,有可能是爭奪監護權官司下的被害者;有些性侵事件其實是仙人跳;被告不一定是犯罪者,他可能只是「被人家告了」……
再來就是孩子在學校做錯事時,被放大檢視的機會也會比較多,所以壓力是一定有的。
或許很多人會以為律師很威風,學校老師不敢「動」你,其實這是很外行的觀念。
因為大多數的律師都沒有權勢,有權有勢的律師往往具備多重身分,他們發揮的影響力常常並非和律師職業有關。
律師工作對家庭生活的影響
這個絕對是所有人在選科系時不會去思考的,包括當年的自己,畢竟結婚生子對一個高中畢業的年輕人來說是很遙遠的,但是度過快樂的大學生活,你馬上就會面臨這些問題,除非你的伴侶一直非常堅定不要生孩子。
前面我們提過律師的工作常常是焚膏繼晷的進行著,一直進修也是必須的;應酬也是免不了的;加班也是常常會發生的,還有人會被派到外縣市開庭,或是被派到離島、國外出差。如果你是商務律師,甚至有可能在半夜跟國外客戶視訊開會……
這時候要兼顧家庭生活和父母角色就會變得很不容易。
老實說,很多可以事業家庭都兼顧的律師,背後都有為他們犧牲的人。
這個人有可能是自己的父母(公婆岳父母);有可能是自己的伴侶;也有可能是非常好的鄰居保母或是親戚等等。
因此,想要當律師又想兼顧家庭生活的人,在男女朋友交往階段就會面臨這些抉擇,協調溝通不好,分手離婚的機率就很高了。
總結:律師不是一個賺大錢的行業
總之,律師職業並非戲劇中的光鮮亮麗;律師工作也不是網路投票只分「對」與「錯」那樣單純;一般勞工會遇到的「老鳥欺負新人」、「血汗工時」等問題我們也會遇到;有些深受老闆信任的秘書甚至會刁難年輕律師。
而且律師行業並不像餐飲業,只要「產品好」、「地點好」、「口碑好」就一定能賺到錢,畢竟「找律師」並不像「吃飯」是基本需求。
如果想要賺大錢,那律師工作只能說是一張門票,因為你會接觸各行業的人,聽聞各行業的經驗,然後藉由這些機會去拓展律師工作以外的領域。
如果對社會議題有興趣,希望藉由所學讓台灣社會更進步,那更是需要跨出律師圈子投入各種社團去學習。
以上純粹是個人的工作、生活經驗和感想。同在法律圈,每個人的生命歷程和際遇必然不同,想投入律師界的年輕學子可多多參考其他人的說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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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弘明律師、黑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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